8月21日9时50分许,洋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缉查布控,查纠各类交通报废车辆上路违法行为。一辆车牌号为陕A4G***号的北京现代牌轿车经过辖区时,系统报警显示为假牌。中队民警朱建峰迅速组织附近警力对其进行拦截。检查中,当民警询问车主是否有驾驶证时,驾驶员闪烁其词,吞吞吐吐,民警随即传唤驾驶员到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民警发现该驾驶员吴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辆陕A4G***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号牌为另一辆黑色桑塔纳小型轿车所有,民警随后根据该小车的车架号查出该车状态为报废车辆注销状态。据吴某交代前段时间从朋友手里以8000多元买下该车和车牌,今天从城固出发来洋县办点事,没想到才刚到洋县,就被交警当场查获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吴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500元,并处拘留15日以下;因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被处罚款2000元,并收缴机动车号牌;因驾驶报废车辆,被处罚1000元。目前,等待吴某的除了罚款还将面临行政拘留,吴某面对处罚结果后悔的说:“本来以为不是大事,没想到这么严重,都是不懂法造成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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