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解体未来有望不再一“称”了之
然而现实情况是,加强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和回收利用,已经迫在眉睫。有分析认为,2018年,我国汽车报废量有望达到1100万辆;2019年,我国废旧汽车报废量或将突破1300万辆;2020年,有望达到1700万辆左右。增速将保持在10%以上,我国汽车报废高峰正在临近。对于车辆报废,2001年6月开始实施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沿用至今。但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已经“服役”17年的办法已不能适应当下的市场环境。国家相关部门也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2016年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汽车解体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随后,商务部也多次提出要积极推动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2018)》也显示,2018年将是
汽车解体回收拆解行业政策年,《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修正案)(以下简称新《办法》)将正式出台,《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也将发布,有利于规范行业回收拆解行为。张莹也表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截至目前还没有发布,根据商务部相关领导透露,将会从多个方面进行修改,例如,取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总量控制的规定,实行先照后证的制度,但仍实行资格认定制度;“五大总成”也将“解禁”;在回收环节将废除参照废旧金属价格计算报废机动车收购价的规定,实行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如此一来,无论是市场竞争格局,还是企业的运营模式,均会发生改变,市场将重新定位报废汽车,根据残值评估其本身价值。总之,新《办法》出台实施,将会助力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市场化发展。”张莹说。“相信随着新《办法》的实施,未来报废汽车有望不再一‘称’了之,而是能‘一车一价’。更多
汽车解体将回归正规拆解渠道,此举也有利于推动汽车后市场精细化、规范化发展,实现产业合理化循环。”惠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