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汽车也是越来越多了,每个汽车的寿命是有限的,那么当车辆达到报废汽车标准时,您应该怎么办呢?
车子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若车辆达到报废程度仍不进行报废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家用小型轿车,无强制报废年限。家用的非运营的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年限为:使用6年以内,两年检验一次;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一年检验2次。如果检验合格可继续驾驶。 第21年起,每3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车主需携带报废车辆行驶证、车牌照证件及报废的车辆,到解体厂,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将车辆送正规拆解厂,拍照五大总成解体后持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报废流程完成后可申领补贴。也可直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报废汽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车辆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为了您的安全着想,切不可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一旦发现有人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应立即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