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金属含量折算,定价参考废金属市场价格。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四条的规定,已登记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出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牌照、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本规定符合第5条规定的使用寿命;
(2)经维修、调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北京汽车报废
(3)经维修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在用车辆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
(4)检验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
报废汽车的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捐赠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拆卸报废汽车。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将报废汽车出售、赠送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上罚款。
北京报废汽车厂成立于1997年8月2日,是一家名副其实的老企业,北京报废汽车厂机械设备齐全,大型拆解工具加上小型拆解工具不下余20几台。北京报废汽车厂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地理条件优越,效率高。员工经验丰富,拆解车辆几年中也不下几百万辆,经验老套,技巧熟练,本厂主要从事柴油车报废,半挂车、牵引车、高栏车、各种私家小轿车报废解体。帮助广大车主办理报废注销证明、指标更新。北京报废汽车厂专线;010-56103738 ,随时上门办理,北京区域免费拖车。为了方便北京市各大区域车主们报废汽车,我们在其他区域也设置了北京报废汽车厂分厂,方便广大车主办理汽车报废业务,也加快了报废汽车效率。同时也节省了报废时间,效率高,质量好一直是我们报废拆解汽车的准则。
通过网站联系报废厂客服专员约时间上门办理报废手续(或自送车到北京汽车报废厂)北京报废机动车专线:010-56103738
报废机动车准备手续:
<1>单位:
1.报废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正和登记证(大绿本)原件
2.报废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报废厂提供的委托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5.如果是事故车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复印件或原件。
6.如果是火烧车应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烧证明复印件或原件。
7.单位提供的报废车辆要完整,无发动机号、车架号的车辆不能办理报废手续。
8.单位提供的报废汽车车牌照应齐全(两面),如丢失单位应在补领表上盖章
<2>个人:
1.报废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报废汽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大绿本)
4.如果是事故车还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复印件。
5.如果是火烧车还应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烧证明复印件。
6.个人提供的报废车辆要完整,无发动机号、车架号的车辆无法办理报废手续。
7.个人提供的报废汽车车牌照应齐全(两面),如丢失,个人应在牌照补领表上签字补领。